南通市建筑行业协会
通建协(2012)7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建工局、建筑(行)业协会,各建筑业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注册建造师职业素质,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发展,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加强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并制定了《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今后,注册建造师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是申请注册(含初试注册、延续注册、增项注册和重新注册等)的必要条件。
一、管理、教学机构
根据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颁发的《江苏省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实施方案》,南通市建筑行业协会负责管理本市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
经省建筑行业协会考察、推荐,中国建筑业协会审核、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司批准,南通建筑职业技术学校获得从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资格,负责南通、盐城地区学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凡需参加继续教育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学员,只有在获得从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资格的教学机构培训,继续教育才有效。
二、培训对象、内容、学时和方式
1、培训对象: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已到期、即将到期和超过3年未注册的人员都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包括:在本市注册本市施工的一级建造师;在本市注册市外施工、外地注册外地施工,能回本市培训的一级建造师;外地企业和央企在我市施工的一级建造师。
2、培训内容: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的培训以必修课和选修课教学大纲及教材为主。
必修课课程为:建造师法律责任与职业道德、建设工程管理前沿理论与发展、工程项目管理前沿理论与发展、建筑工程专业技术、国内外工程建设法律制度、建筑工程新法律法规、建筑工程新标准规范。
选修课课程为:建筑业发展规划与产业政策研读、施工技术与质量创优管理、工程项目管理专题、国际工程项目管理实务、工程项目管理案例分析。
教材统一使用中建协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委员会编写的教材。
3、培训学时:一级注册建造师在每一个注册有效期内最少必须完成12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不少于60学时,选修课不少于60学时。注册2个及以上专业的,每增加1个专业还应参加所增专业6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30学时,选修课30学时。
4、培训方式:必修课课程全部实行面授。选修课课程实行基本理论知识面授和实务操作研讨、论坛、考察相结合;条件成熟,部分内容可网上教学。
三、报名及费用
1、报名:南通建筑职业技术学校负责受理报名。县(市)、区协会协助做好报名工作,企业负责组织一级注册建造师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填写报名表时须将学员参学的培训点、培训时间段填写清楚。学员在报名时,需提供一寸免冠照片2张。南通建筑职业技术学校须将每期培训班次人数报南通市建筑行业协会。
各县(市)、区协会和企业收到文件后即可组织报名,11月10日前将报名表报送培训机构。南通地区学员多,培训时间紧,报名时尽量安排在所参培训点的第一期;如有漏报学员,可在开课前补报。
南通建筑职业技术学校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中远路99号;联系人:任老师;电话:0513-83516025;邮箱:601729602@QQ.com。
2、费用:省协会经报省物价局备案,我省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必修课、选修课培训费各为1500元(建筑工程专业为增项专业的费用减半),教材费按照定价收取,由教学机构统一开具发票。
学员报名时一并缴纳必修课、选修课培训费用3000元,教材费216元;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四、培训点及时间安排
为便于学员就近培训,拟在南通市区、通州区、海门市、如皋市、海安县分设培训点(具体地点由教学机构另行通知)。必修课于2013年2月底前结束,选修课于2013年3月开课,2013年6月底结束。
必修课培训时间安排如下:
南通市市区:2012年11月20-25日、2013年2月19-24日。
通州区:2012年12月11-16日、2013年1月22-27日。
海门市:2012年12月11-26日。
如皋市:2012年12月18-23日、2013年1月15-20日。
海安县:2013年12月18-23日、2013年1月15-20日。
选修课的培训时间由教学机构另行通知。
此文件可上南通市城乡建设局网站上查阅。
附件:
1、南通市建筑职业技术学校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实施方案
2、南通市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报名表
附件下载:一级建造师培训文件
http://www.ntcin.gov.cn/art/2012/11/1/art_18123_10402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