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建设局、建工局,市安监站:
现将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范围内统一使用<江苏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系统>的通知》(苏建质安〔2013〕2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按要求抓好落实。
南通市城乡建设局
2013年1月21日
附件:35号文转发文件
http://www.ntcin.gov.cn/art/2013/1/21/art_18164_1089228.html
来源: 时间:2013-01-21 15:15:44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建设局、建工局,市安监站:
现将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范围内统一使用<江苏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系统>的通知》(苏建质安〔2013〕2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按要求抓好落实。
南通市城乡建设局
2013年1月21日
附件:35号文转发文件
http://www.ntcin.gov.cn/art/2013/1/21/art_18164_1089228.html